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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荐新安县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9/27 10:59:04 ]  [ 浏览:次 ]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洛新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各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中共新安县委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安人才计划加快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意见(试行)》(新发〔20174号)和《新安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新组〔2016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第十一批拔尖人才届满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县“1366”发展总体思路,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切实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进一步加强党对优秀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优秀人才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此次人才的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突出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的原则。

二、推荐范围 

(一)在我县各行业、各领域(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为新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1969 9 30 日以后出生)。

(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四)市级以上优秀专家人才不列入推荐范围,自动纳入县优秀专家人才管理,按上级相关规定享受奖励和津贴。

(五)下列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存在其他影响选拔问题的。

三、推荐数量 

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人数为45名左右。其中科技类8名(含农、林、水、畜牧、交通、城建、金融、环保及企业领域的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类5名(企业副总以上优秀管理人才),四个一批人才4名(含理论创作、新闻媒体、文艺等行业),医疗卫生类6名,教育类12名,优秀实用人才10名(含企业高技能人才以及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各类别拔尖人才推荐人数与选拔人数须达到21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类别选拔人数,并调整到推荐人数较多的人才类别。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公众口碑好。

(二)学风严谨,崇尚真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同行业内有较高威信。

(三)在某一领域有重大影响,成果显著,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四)近三年以来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由国家权威部门设定的科技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和社会科学奖等省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或二等奖两项以上;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2项实用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并进行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

2.在基础理论研究(含社会科学)领域,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创新性成果,并以首位作者出版过专著或在省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主持市级以上重大课题或项目2个以上,并且研究成果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3.在企业经营管理领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与技术,使企业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处于全市同行业先进行列,并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

4.在教育领域,创新管理理论或教育教学方法,成绩显著,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综合表彰,或专业水平处于市内领先的名师、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专家等。

5.在医疗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医疗技术精湛医德高尚,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县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6.在文学、艺术、新闻创作、理论研究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艺事业做出较大贡献,专业水平处于市内领先的优秀人才,在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7.长期在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环保、金融、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材料、机械、建筑、矿业等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或科技成果转化中,攻克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8.在生产一线中,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在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或工艺改善方面贡献突出,取得了较高经济效益,并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二名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9.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在全面深化农村农业改革、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服务业领域,在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金融服务、旅游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行业及社会公认度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11、在其他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同等水平且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以上条件中,所报项目成果以2016年以来获得的最新成果为主;凡团队项目,限报项目的直接主研人或主要承担者1人,同一科研项目或成果同时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以最高奖励等级为准。

五、推荐程序

拔尖人才推荐工作在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或支部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牵头实施,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择优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选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辖区党委(党工委、党组)申报。

(一)各产业区、镇的推荐人选,由个人或单位自行向辖区党工委(党委)申报,辖区党工委(党委)在征求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二)县直单位的人选,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人选所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本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或支部审核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人选,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个人在征求人选所属行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主管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或支部审核确定并择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六、推荐材料

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其中前2项均要求一式2份,A4纸打印,含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为纸质版一式1份。

(一)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的推荐人选需提交新安县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表(附件1)和新安县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2)。

(二)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

(三)个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

(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同级财政、安监、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2016年以来企业经济效益、安全生产、环保等情况证明材料,由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的2016年以来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评所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是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由各级党工委、党委、党组负责,按行政隶属关系,对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其中,卫生系统的推荐工作由卫健委党委负责,教育系统的推荐工作由教体局党委负责。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对推荐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召开相应会议进行评议把关,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

(二)深入宣传发动

推荐选拔拔尖人才,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意义深远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申报,使各类人才明确选拔条件和选拔工作的安排部署,同时要将拔尖人才的推荐工作和当前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县知识分子在新时代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

(三)严肃工作纪律

推荐选拔拔尖人才,是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县各类人才关注的一件大事。县纪委参与对推荐选拔过程的全程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与程序,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各单位对报送人选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客观,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的,实行审核责任追究制。

各推荐人选请自行到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www.xinan.gov.cn)或新安网(www.xinanw.cn)下载关于推荐新安县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的通知及相关表格,各单位务必于1020日下午600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人:王小伟

联系电话:67286181

电子信箱:xarcb67289872@126.com

   中共新安县委办公楼617室(人才办)

 

 

附件:

1.新安县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表

2.新安县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

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

2019 9 23

新安县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表

新安县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

发布人:新安党建

版权所有:中共洛阳市新安县县委组织部